關於隱私權政策

基於博多傳統藝能振興會事務所–福岡商工會議所的個人資料保護法政策,我們將在博多傳統藝能館網頁適用以下的隱私權政策條例。

福岡商工會議所 包含特定個人資料的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福岡商工會議所(以下簡稱「敝所」)將會適當保護透過敝所的營業活動所得到包含特定個人資料的個人資料(以下簡稱「個人資料」)並將此認知為社會基本義務,基於以下的政策致力於保護個人資料。

1.遵守相關法律以及準則等

敝所在處理個人資料方面將嚴格遵守『保護個人資料的相關法律』等其他相關法律與準則,以及『關於行政手續中用來識別特定個人身分的編號運用等相關法律』(My Number法)等其他相關法律和『關於正當使用特定個人資料的相關準則(經營者篇)』。

2.關於個人資料的收集

敝所取得個人資料的方式皆正當且符合法律規定。

3.關於個人資料的利用

(1)敝所取得個人資料後,僅於執行營業工作時在明示利用目的範圍內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2)敝所與第三方共同利用特定個人資料以外的個人資料、以及委託第三方處理個人資料時,我們將會事先對第三方進行嚴格的調查,並進行適當的監督以確保秘密的嚴守性。

4.關於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

(1)敝所除了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以外,未經事先取得本人的同意將不會把特定個人資料以外的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方。
(2)敝所除了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以外,不會將特定個人資料提供給本人或第三方。

5.關於個人資料的管理

(1)敝所將會保障個人資料的正確性,安全地進行管理。
(2)敝所為了防止個人資料的遺失、破壞、竄改、以及洩漏等,將會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防範未經授權的訪問以及電腦病毒等。
(3)敝所不會將個人資料帶出或發送至外部以導致洩漏等問題。

6.關於個人資料的洩漏、更正、停止利用、削除

提供資料的本人對於自己的個人資料有公開、訂正、停止利用、刪除等權利,若接受到此類需求,經敝所確認後將會確實應對。

7.組織・體制

(1)敝所將指派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者,進行個人資料的正當管理。
(2)敝所將為員工實施關於正當保護個人資料管理方法的培訓,徹底進行日常工作及離職後妥善的個人資料處理方式。

8.個人資料保護守則與計畫的制定、實施、維持、改善

敝所為了實施此政策制定了個人資料保護守則與計畫(包含本政策、準則及其他規範),由敝所的員工及其他相關人士徹底進行實施、維持、以及不斷的改善。

9.處理疑慮及投訴的窗口

若對敝網站的個人資料處理方式有任何疑問或不滿,請透過下列窗口諮詢。

【關於隱私權問題的聯絡方式】
福岡商工會議所 地域振興部 地域振興集團
〒812−8505 福岡縣福岡市博多區博多站前2-9-28 福岡商工會議所6樓
TEL:092-441-1118 FAX:092-441-1149